發佈單位(人):
花蓮縣文化局



活動主旨:98年度文化與教育結合推動方案-培養美感種子計畫(美學方案徵選計畫)


活動地址:
活動日期:2009年06月1日~2009年06月15號
主題類別:補助訊息
推薦活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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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內容:

一、依據: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【台灣生活美學運動計畫】
二、目的:本計畫希望結合教育體系,鼓勵國中小學教師研提花蓮地方文化館之文化美學方案,將藝術、美感融入各領域課程教學中,提昇學生對花蓮文化特色的學習與認識,增進其欣賞和表現能力。進而協助推廣至本縣各國民中小學,讓各校都能分享與學習。
三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
(二)主辦單位:花蓮縣文化局(以下簡稱本局)
(三)協辦單位:花蓮縣政府教育處
四、參加對象: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(由各校自行組隊以學校名義報名參加,每組至少3人並設召集人1人)。
五、實施內容:
    1、方案主題:方案設計以展現花蓮地方文化館之文化美學為主,呈現花蓮文化特色所延伸的美感、美學內容。
    2、方案時數:教學活動設計的時間至少為4節課(含2節以上校外教學活動)。
    3、教學活動設計:詳如《教案活動設計表》。
    4、方案規格:以A4紙張,直式橫書,字型皆為標楷體,標題字體為14點粗體,內頁文字以12點、標點符號以全形字、行距採1.5倍、邊界(上下2.54cm,左右3.17 cm),篇幅不超過25,000字(不含摘要),不得超過20頁(含圖表、圖片及附錄)。單面列印,一式5份及檔案光碟一份。
六、收件時間:自即日起至98年6月15日止(請將書面資料一式五份,逕寄本局視覺藝術課【地址:花蓮市文復路6號】,電子檔案Email至suwn@mail.hccc.gov.tw)。

相關附件:

  1. 美學方案徵選計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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