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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主旨:高雄市庇護工場LOGO創意設計比賽 高額獎金等你拿


活動地址:
活動日期:2009年08月13日~2010年08月21號
主題類別:比賽訊息
推薦活動:
活動內容:

壹、比賽名稱:98年高雄市庇護工場行銷識別商標設計比賽活動

貳、緣起:

庇護工場,協助有工作能力但尚無法進入一般職場獨立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於「庇護性」的工作場所,藉由工作人員之協助累獲工作能量,而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為協助庇護工場營運拓展,因此進行一系列配套宣導措施,為使民眾對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有深刻且明確一致性的認知,特舉辦此庇護工場LOGO,加強高雄市庇護工場整體性形象

參、實施目的:

為了使庇護工場在產品與服務上有所突破,加強整體形象,讓高雄市庇護工場有一致性的形象,進而讓消費大眾對於庇護工場製作的產品有深的認識,故續辦理本項競賽。

肆、辦理單位:

    ()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勞工局

    ()承辦單位:驚爆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伍、活動內容:

一、創意商標設計重點:一眼明瞭庇護工場之特色,強化在地高雄市的愛心,並賦予「活力、希望、包容、分享愛」之視覺設計理念。

二、參賽資格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或社會人士。

三、票選活動日期:9898下午2:00~5:00

四、頒獎活動地點:高雄市政府中庭廣場

五、評審標準與辦法

1.以創意出發,並能表達庇護工場之特色與美感的設計。

2.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選出前六名入選者後,並開放現場觀眾網路投票。

3.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。

(1)初選,採作品圖面評選,由評選委員會選出6件入圍作品。

 (2)人氣票選:將入圍作品開放網路投標,得票數最多者獲得人氣獎。

(3)決選:邀請庇護工場及身心障礙協會單位就入圍作品進行決選投票。

(4)評分標準:

a.評審標準專業評審占70(主題意象表達20%、創意及整體造型20%、應用可行性20%、色彩運用20%、作品簡述占20)

b.網路投票占15

c.庇護工場及身心障礙協會單位占15

(本活動將邀請庇護工場及身心障礙相關單位一同參與本活動,開放現場投票可採愛心貼紙投入投票箱方式,愛心數愈多則代表得分最多)

六、評選方式:

1.徵選評審作業,採初選、網路票選及決選方式進行,學者專家評審委員4名、高雄市政府內評審委員4名,共8名。

2.入選公佈:評選作業結束後將獲獎名單公布於本活動專屬網站並於98 9 7 日前以電話及 E-MAIL 通知入選人,並於票選當天9898到場。

七、競賽獎勵:

1.商標(Logo)設計行銷競賽:

(1)冠軍(1名):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整,獎牌乙只。

(2)亞軍(1名):獎牌乙只。

(3)佳作 (3):獎狀乙紙。

(4)網路票選人氣獎(1):獎狀乙紙。

2.獎勵:凡參賽者每人可獲贈精美禮品一份。

八、作品規格:以電腦繪圖方式完稿,LOGO 大小以 10cm * 10cm 為限。

1.平面圖稿:含彩色稿,並附上標準色彩及字體說明、設計理念說明(200字以上),一併列印於 A4 尺寸紙上。

2.電子檔:檔案格式為 原始AICDRPSDJPG 檔格式(各一),檔案解析度 300dpiCMYK 色彩模式。請以作者為檔名,儲存於光碟片中。

九、收件規定:

1.收件截止日:98 821日止,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
2.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,為避免失誤,各項文件請以電腦打字:

(1) 報名表。(請打上基本資料與連絡方式)

(2) 平面圖稿。

(3) 作品光碟(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)。

3.多人共同創作時,由創作人共同推薦1人以具名方式報名

4.交件方式:

(1) 郵寄投稿者:將上述物件妥善包裝,以掛號郵寄至80466高雄市鼓山區博愛一路5347F-8 驚爆點活動組 收,並於信封註明「投稿高雄市庇護工場行銷識別商標設計比賽」。

(2) 親自送件者:請於上班時間內(週一至週五、上午8時至下午5時)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十、注意事項:

參賽作品應符合設計理念,參賽作品必須未曾公開發表、投稿、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。嚴禁抄襲盜用、仿製他人作品參賽,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牌()、獎金。  

參與設計比賽之稿件經錄取後,其著作權歸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所有,並與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簽訂「著作權轉讓同意書」。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、編輯、改作、授權及公開展示等權利,得獎者不得再要求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給付任何酬勞。

得獎作品若日後發生智慧財產權等之法律問題,作者需負法律責任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,並得以追回獎項。

參賽作品經評審結果未達獎項標準,該獎項得從缺,未得獎者另行通知;得獎之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3,333元以上者,應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扣繳。

每名參賽者最多投件 1 份作品,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。

參賽作品若為郵寄()時作品請平整放置於硬紙板上後包裝,切勿綑捲或摺疊,並注意防水以維護版面完整,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壞時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
入選者除公佈於活動網站外,並另函通知。

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簡章之規定,若有未盡善事宜,依本單位公告為準。

參賽作品,無論得獎與否,恕不退件。

如有未盡事宜,以活動網站公佈資料為主。

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,違反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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