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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主旨:深層海水產品地域認證標章設計徵選


活動地址:
活動日期:2009年08月14日~2009年08月20號
主題類別:比賽訊息
推薦活動:
活動內容:

壹 、活動宗旨
台灣東部地區具備地理環境及海域環境的優越性,東部水資源富含礦物質、微量元素以及潔淨等特性,相對其他國家(如日本)更容易取得深層海水。近年來台灣深層海水產業朝多元目標應用發展,已開發出多樣化產品,包含食品、日常清潔、保養品、瓶裝水飲料、健康食品等各大類,甚而在國際市場上均獲得良好的回應,極具市場發展潛力。
為推動台灣深層海水產業發展鄉鎮特色,並行銷國際,本活動目的將配合深層海水產品地域標章推動機制,藉由公開設計徵選方式,評選出最適切的地域標章。本活動以『花蓮』深層海水產品標章作為示範案例,未來將實際應用於花蓮地區深層海水相關產品,強化花蓮深層海水產品之地域性標識,加深民眾辨識來自『花蓮』深層海水產品之印象。

貳 、徵選主題
本次徵選主題以『花蓮』深層海水產品地域認證為主題,參選者必須思考花蓮之特色以及深層海水特性,並融入設計中。標章設計必須可以印刷於各類深層海水產品包裝上,如包裝飲用水、鹽、化妝品、保健食品及一般食品等,以提供消費者做為辨識。

叁、參加對象
凡國內外團體或個人不限年齡、職業及性別皆可報名參加,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。

肆 、活動辦法
一、第一階段網路徵選,於深層海水知識服務平台網站(http://www.dow.org.tw/~logo_design) 進行人氣票選活動,時間於98年8月22日上午8:00起至8月31日下午17:00止共計10日。累計人氣票數前5名作品可進入第二階段設計評選,並獲頒網路人氣獎之獎品。於票選期間開放一般民眾線上投票,投票民眾需以國民身分證號碼驗證身分投票,一人一票,於第一階段投票期間不得重複投票。
二、第二階段設計評選,由主辦單位成立評選委員會,評選第一階段票選出之作品。
三、評選標準:創意30分、合題性35分、美感35分,合計100分,以分數最高者選出金獎作品,並於98年9月14日公佈得獎者。

伍 、活動期程
一、即日起至民國98年8月20日下午17:00前繳交作品。
二、第一階段網路徵選:民國98年8月22日上午8:00起至民國98年8月31日下午17:00止,共計10天,並於9月4日公佈第一階段入選前三名結果。
第二階段設計評選:民國98年9月7日至民國98年9月11日。評選結果將於9月14日公佈於活動網站。
三、成果展示:
配合深層海水產品地域認證標章推動宣傳活動舉辦頒獎典禮,時間另行通知辦理。優勝作品將公開展示於經濟部東部產業技術服務中心。

陸 、報名程序
一、本活動免費報名,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。
二、參選者請於即日起至8月20日前,至本活動官方網站(深層海水知識服務平台網站www.dow.org.tw)下載活動簡章及線上填寫報名表取得序號,並於8月20日午夜12:00前,以報名序號上傳設計圖片(全彩jpeg檔,640X640像素,解析度72dpi),即完成網路報名手續。於8月21日以前郵寄作品紙本、電子檔光碟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(以郵戳為憑)。
1.作品設計圖說:A3尺寸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(圖型外框尺寸請設為12cm X 12cm)、設計概念說明(500字內)及CIS規劃說明。作品並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等影響公正性之代號,將報名表填寫完畢後列印黏貼於裱板背面左側。
2.檔案格式:設計作品繳交電子檔光碟1份,並標註CMYK四色色號,同時請繳交向量圖檔及JPEG格式圖檔。向量檔以PDF格式為主;jpeg格式: 全彩jpeg檔,640X640像素,解析度72dpi。
3.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,請參選者上網下載切結書格式,連同裱板與光碟一同繳交。
4.作品送件:參選作品須於98年8月21日17:00前親送或郵寄(郵戳為憑)至:
蓮縣吉安鄉南濱路一段532號TEL:03-8420899
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「深層海水產品地域認證標章設計」評選小組收。

柒 、獎勵方式
經評審選出金獎作品,頒發獎狀與獎品以玆鼓勵,獎勵方式如下:
獎狀乙紙,獎品深層海水保養品1組(市價約3000元)
網路人氣前 5名
獎品:深層海水相關產品(市價約1500元)

捌 、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
1.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,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。
2.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,並不得抄襲、模仿、或剽竊他人之作品。
3.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,除取消其得獎資格,追繳回獎品及獎狀外,並由次優作品(依所得序分排序)遞補。其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,悉由作者自行負責,概與本中心無關。
4.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,且不對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行使著作人格權,但本中心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。
5.「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」擁有得獎作品之研究、攝影、宣傳、網頁製作、展覽、商品開發、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,本中心並保有修改權,作者不得異議。
6.入選作品於頒獎前,作者應與本中心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。
7.得獎者所得獎金應依所得稅法扣除百分之十五之稅金。

玖 、活動聯絡窗口
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
「深層海水產品地域認證標章設計」工作小組
蓮縣吉安鄉南濱路一段532號TEL:03-8420899 分機2212
劉冠宏專案規劃師 carl@srdc.org.tw

活動網址:http://www.dow.org.tw/~logo_design

投稿時間:即日起至98年8月20日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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